联洋新材大学生奖学基金(以下简称“联洋新材奖学基金”)是由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(以下简称“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”)捐资设立的长期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完成学业的专项基金,根据《“联洋新材”大学生奖学基金资助管理办法》,现将评选2020年 “联洋新材”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范围
武汉纺织大学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好学上进、品学兼优的在校大二、大三、大四和研二、研三大学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
共设立三个等级:一等三名,5000元;二等三名,3000元;三等三名,2000元。
三、受助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国家,遵守国家法律,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;
2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良好;
3.在校期间成绩优异,上一学年智育积分和综合测评均排名班级前20%;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文体活动表现突出;
4.好学上进,优先资助在课外科研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、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全国行业内赛事中获奖的学生。
5.此奖学金不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。
四、资助终止条款
联洋新材奖学金的终止,严格执行联洋新材奖学基金资助管理办法,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,终止资助,并返还全部资助资金:
第一,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(含)以上处分者;
第二,无法获得毕业生和学位证的,或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留(降)级者;
第三,弄虚作假、违背公共道德等不文明行为者;
第四,因故中途退学者;
终止资助的决定权由“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”决定,返还资助资金的方式、程序及其他具体事项,由“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”与受助学生协商解决。
五、评审程序
1、严格执行三级遴选制度——个人申请、学院初审、公司组织面试;
2、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,向学院递交个人申请,学院向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一定数额的候选人;
3、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审(终审方式由公司决定)后确定资助名单。
六、评选材料提交时间
1.申请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11点截止。
2.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各年级辅导员,需提交本人签字的“联洋新材”奖学金申请表及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。
3.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
2020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