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“关于开展“应安奖学金”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”和《武汉纺织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》(武纺大学[2015]12号),经宣传宣讲、个人申请、资格审查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初评等各环节工作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应安优秀学生奖学金:闫林萍
应安励志奖学金:吴婷
若对以上候选人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评审组反映,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19年11月25日-11月27日
地址:阳光校区8F514
电话: 593675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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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25日